一、学科带头人
(一)岗位招聘条件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2.具有省级及以上学术称号或具有招生经历的博士生导师,取得所在专业领域较高的学术成就,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,业绩突出。
(二)岗位待遇
1.安家费:提供70~100万元税前安家费;
2.科研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:自然科学类50~500万元人民币,人文社会科学类30~50万元人民币;
3.在学术休假、出国、招收研究生方面享有优先权,在团队组建、科研经费使用、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;
4.享受1200元/月的博士教授津贴;
5.配偶根据情况妥善安置;
6.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(职称)教师一致。
二、优秀博士研究生
(一)岗位待遇
1.安家费(税前)
A类:50~55万元 B类:45~50万元 C类:40~45万元
2.科研启动费:以项目形式提供10万元经费
3.不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,五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岗位同等待遇;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,享受副教授二级岗位同等待遇;
4.享受800元/月的博士津贴;
5.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租金补贴(1000元/月);
6.酌情解决配偶工作(配偶学历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),实行人事代理,其待遇参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执行。
(二)简历投递:请申请下载附件表格,将电子简历投递到相应学院的电子邮箱,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学院。
注:
(1)按四川省高校进人的有关规定:博士研究生采用自主考核招聘方式,考核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取得事业编制。
(2)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,采用编制外聘用方式,实行人事代理,其待遇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。
(3)2023-2024学年人才引进政策适用于政策公布之日(2023年06月23日)以后面试的应聘人员。
联系人 :黄老师 08135505816
李老师 08135505816
附件1:2023-2024学年师资引进计划统计表20231130.xls (0.04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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